李崇冲
点击:1277 时间:2017-05-13 09:45
物业提供服务,业主交纳物业费,这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对于享受了服务而恶意欠费的人,自然是要采取加收滞纳金等惩罚性措施,那么什么是物业费滞纳金?物业费滞纳金怎么算?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物业费滞纳金
(一)物业费滞纳金是指业主因拖欠物业费而需交给物业公司的一部分数额的金钱。
(二)物业公司和业主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关于业主
(1)对前期物业服务有知情权:业主在前期物业中享有知情权。
(2)共用设施搞经营须经业主书面同意:对于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公用设施,物业公司想用于广告、房屋租赁、会所经营等营利活动,要征得业主委员会书面同意,并每半年向业主公布收益情况,接受监督。
2、关于物业
物业不得出卖业主资料:范本在物业公司义务中明确写入: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并为业主的个人资料信息保密。
3、关于收费
物业费分为包干制和酬金制:包干制是指物业费由业主按建筑面积交纳。酬金制是指业主按建筑面积预先交纳服务资金,物业公司用来支付绿化养护等费用。
二、物业费滞纳金怎么算
物业公司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设施用于广告、房屋租赁等活动,必须经过业委会的书面同意,且全部收益归业主所有。这一关系有房族切身利益的问题被写进合同加以明确和保护,停车收费、装修等备受关注的焦点问题都包含其中,范本中明确规定,业主拖欠物业费将交滞纳金。
在不交费的业主中,不排除有成心赖账的人,但更多的还是遭到物业侵权的人,希望通过“经济制裁”施加压力,督促物业停止侵权,改善服务。很多小区都存在物业私自将业主共有的地下室、楼顶出租牟利的情况,而经营归业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并可用于分摊到户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抵减下一年度物业服务费或业主大会表决的其他用途。
然而,由于在《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出台之前,房地产业已经蓬勃发展了好多年,而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利用信息和组织上的优势,长期而频繁地侵害业主的权益,其手法花样百出,远非“经营业主所有的公用部位”一端。如果不考虑这些情况,一刀切地对欠费的业主收取滞纳金,是十分不妥的。
具体说来,物业公司常见的侵权行为包括:有的开发公司将大笔维修基金放在下属的物业公司账户上,脱离了政府部门的监管——维修资金被挪作他用的情况已出现过。大部分物业公司对物业服务收费的收支情况及维修基金的支出情况没有进行公示,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管权。有的物业公司擅自变更、占用小区绿地和停车位。根据《物权法》,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和停车位归业主共有,可物业公司偏偏要违法侵占。如遇业主抗议,就尽量蒙混过关,有的甚至采取暴力手段殴打业主,引发血案。有的物业公司千方百计阻挠业委会行使权力,或者在业委会和业主之间制造矛盾,使业委会处于涣散无力的状态。根据新的《物权法》,“物业管理公司”早该更名“物业服务公司”了,但很多物业公司至今不肯更换招牌。这个细节足以说明物业公司是何等留恋“管理”的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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